近年随着我国东北地区土地规模经营及连片种植的推广,农村对农机的需求大幅增加。但记者近日在农机消费大省黑龙江采访了解到,由于目前农机销售过多地依赖农机经销企业、农机大市场等传统流通模式,销售者在市场竞争中更多地关注价格,忽视产品的演示、培训、售后、维修和配件供应等环节,导致行业服务水准差难以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有专家建议,适时发展农机连锁店、农机4S店等新兴业态,加快构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
农机流通规模不断增大传统流通模式面临挑战
作为农业大省,黑龙江早在“二五”期间就建立了完备的农机制造及应用体系。上世纪80年代全省农机企业销售收入达到20亿元,位居全国之首。近年来,黑龙江省大力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为农机产业重振雄风提供了市场基础。据黑龙江省农机流通协会统计,2010年黑龙江省内农机装备年需求突破100亿元。预计到2015年,该省对农机装备的年需求将达到150亿元。
从市场参与主体来看,黑龙江省农机销售主要以国有和民营农机流通企业为主体,以农机生产企业自设的农机流通网点为补充,农资经销企业和其他经销企业等多种企业主体并存。从具体业态上来看,多为区域性的农机大市场、农机销售门店,虽有少量农机生产企业自建的4S店、连锁经营店,但越来越大的农机产品销量、保有量与日趋繁重的售后服务体系建设缓慢的矛盾日显突出。
数据显示,2010年,黑龙江省农机公司实现销售32.2亿元,占全省销售总额的30.6%;黑龙江省汽车农机大市场实现销售41.1亿元,占全省农机流通总额的40%,两家传统的农机流通企业合计销售占黑龙江省销售总额的70%以上,传统农机流通模式仍为黑龙江省农机销售的主流。
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克俊说,随着农机流通规模的不断扩大,农机大市场等传统流通模式将面临现代流通业态愈来愈强力的冲击。他认为,农机大市场等传统流通模式是由多个经营主体聚集而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批发中心,其生命力在于形成区域性农机集散中心,但这种松散的组织形式很难走出“散、小、乱”的困境。而生产企业的自销体系(直销网点、代理店、特许经营店等)和营销企业的连锁经营网络不仅具有批发中心功能和规模优势,还是用现代流通手段运作的紧密型网络,这种网络不是区域性的,而是全国乃至全球性的,具有很强的活力和扩张能力。
当前农机流通存在的问题
黑龙江省农机流通协会会长、黑龙江省农机有限公司董事长申佩怀认为,尽管目前黑龙江农机流通规模不断扩大,但受传统流通模式的限制,普遍存在规模小,行业准入门槛低,物流、服务滞后等问题。
农机流通企业经济效益普遍不高。经营农机是微利行业,2010年,黑龙江省农机公司和黑龙江省汽车农机大市场两家主要农机流通企业,各自实现利润均不超过200万元,其中部分收益还是通过企业搞汽车及房地产销售等多种经营获得。
新型流通业态所占份额偏低。尽管近年黑龙江省出现了如连锁、配送、代理店、品牌店、4S店等现代农机流通业形式,但大多数还是维持传统的经营模式,其管理水平比较落后,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和效率偏低。
市场不规范,市场秩序混乱。目前市场中仍然存在不讲诚信、服务滞后、坑农骗农的状况,在购机补贴政策执行中,甚至出现套购或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整个农机流通业的形象。
未能摆脱小、乱、散、差、弱的状况,行业集中度明显偏低。近年来随着农机补贴对行业的支持、引导力度的加大,农机生产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在此背景下,黑龙江的农机流通业不仅没有出现行之有效的行业整合和规模化发展,反而呈现出更加分散、更加混乱发展的势头;无论是资金规模、销售能力、服务水平,还是营销策略、管理模式,都无法与现代农机工业生产相适应,也无法满足现代农业生产的要求。
行业准入门槛低,农机营销整机经营准入制度难以推行。农机经销商鱼龙混杂、参差不齐,谁都可以开公司卖农机,许多资质不高且主要以投机为目的的小企业、“夫妻店”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农机流通领域。这些企业对农机流通行业的现状并不十分了解,也不具备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造成了农机市场秩序的混乱。
缺乏相应的政策扶持。农机流通业的服务对象是农民和近两年新成立的一些农机专业合作社,他们的购买力低,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农机流通行业同时具有公益性和服务性。而当前农机流通领域除了享受免征增值税,在企业用地和融资等方面没有得到任何其他政策的扶持,因而绝大多数农机流通企业极其困难,部分效益较好的企业,其主业已不是农机经营。
建立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发展新兴流通业态
有关专家认为,近年来,随着国家惠农政策,尤其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机流通业被注入巨大的生机和活力。但以农机大市场为主的传统流通模式也正经受着严峻的考验。相关部门应抓住机遇本着“繁荣市场,便利消费,降低流通成本”的宗旨,推进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农机流通方式从传统向现代业态的转变。
首先,着力推进连锁经营,并与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手段紧密结合,构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王克俊认为,农机主管部门应从转变观念入手,加强对农机流通业连锁经营的引导,在加紧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既可以将大型农机流通企业培育成农机连锁公司,从直营连锁做起,然后发展加盟连锁;也可由区域农机流通“龙头”企业为主体,在原有网点的基础上,通过自愿加盟的形式,吸纳部分个体经销商,组建农机连锁公司,通过连锁经营形成大流通,促进整个农机行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其次,培育农机流通“龙头”企业,提高竞争力,建立农机产品售后服务和信息服务平台。申佩怀说,政府应培育一批辐射面广、服务质量好的大型农机流通企业、品牌农机店和区域性农机市场,健全农机零配件供应网络,提高农机产品流通效率,方便农民购机。建立农机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和信息服务平台,依托重点生产企业、专业流通企业建立售后服务中心,提高服务能力。
第三,完善农机流通法律法规,建立市场准入制度。王克俊建议,政府应建立严格的农机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业机械营销企业开业条件、等级划分及市场行为要求》及《农业机械营销企业服务质量规定》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对新进入者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行业准入条件,对农机经营者所必须的农业机械整机、总成、零部件的检测修复能力和农业机械“三包”服务能力提出具体要求;对已进入的经营者在工商年度年审中应严格检验核准,淘汰一批无经营能力和服务能力的农机经营者,优化农机流通渠道结构,使农机流通真正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第四,加强农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申佩怀等人认为,应完善农机流通网络服务功能,发展大型农机连锁企业的农机流通网点总量,完善农机便利店的布局,使购机农民在作业季节能快速享受网点提供的农机维修服务以及零配件的供应。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农机生产企业和农机流通企业加快建立区域品牌店、农机4S店,促进农机流通业向高层次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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