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城市中生活的人们,往往只会留意到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很少人会想到,修建地铁车站、隧道、建筑物的地下部分,都会产生大量的渣土。这些数量巨大的渣土是怎么处理的,它们都去哪儿了?
高速建设伴随着“渣土围城”
2000年以前,深圳建设项目的数量相对较少、规模相对小,待建地和低洼地广泛分布,余泥渣土排放基本平衡,甚至不需要另建渣土受纳场。但是从2006年以后,建设提速,道路、轨道交通的集中开工,使得建筑垃圾、余泥渣土排放难问题显著突出。
第一阶段
2000年以前,建设项目数量相对较少、项目规模小,待建地和低洼地广泛分布,产生的余泥渣土完全可以在不同的建设项目间自行消化。
第二阶段
2001年至2005年,国家开始严格管制填海行为,原本由社会自发实现的余泥渣土排放平衡在这一阶段被打破。由政府部门建设的渣土受纳场此时开始出现。当时主要有龙岗中心城、塘朗山、西乡、成坑4个受纳场。
第三阶段
2006年以后,进入了余泥渣土排放难的阶段。第26届大运会申办成功,相关场馆的建设;深南路、北环大道、滨海大道等道路大面积进行改造;轨道交通二期工程集中开工,余泥渣土排放难的问题在原特区内外全面爆发。
根据《深圳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告》数据,2014年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3500万立方米。除工程回填交换和运往市外处理外,约2200万立方米通过受纳场填埋。
深圳市建筑垃圾产量表
但是,深圳土地资源稀缺,受纳场的规划选址和征地非常艰难,导致其建设工作相对滞后。截至2008年,由政府投资建设并已投入使用的渣土受纳场仅有1座,剩余库容不足100万立方米。与此相对应的是,民间收土市场在此期间呈现一幅繁荣的景象,大小民间收土点共计50余处,接收余泥渣土总量超过3000万立方米。
由于民间收土点大多从经济利益出发,不仅违法占用水源保护用地、规划建设用地或河道周边低洼地带,而且缺乏水保、治污等工程措施,个别收土点甚至收受生活垃圾、污泥等带有污染性的固体废弃物,因此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河道淤塞和环境污染。于是,深圳市政府从2009年开始推行“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项规划”,整治渣土受纳市场。
废弃石场、矿坑成为主要受纳点
据《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项规划(2011-2020)》,政府将在此期间新建或扩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12座,余泥渣土受纳场46座。
深圳市建筑垃圾利用厂与渣土受纳场分布图
一般情况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要与一个或多个受纳场相邻建设,方便接收废弃混凝土块、废弃砖块等建筑废弃物,并将其再利用生成建材。而渣土受纳场或为临时用地,在填满封场后应进行平整、复绿,可作为生态绿地、体育休闲用地或公园。
经统计,在备选的70多个渣土受纳场中,废弃矿坑、石场占60%,其余的分别是缓坡山地、废弃水塘和已明确规划的填海区。
12月20日深圳滑坡事故发生地——红坳受纳场,也曾是废弃石场。据深圳新闻网报道,该临时受纳场于2014年审批建立,使用期限至2015年2月。审批中对其库容,和封场时标准高度都作出规定。
简单、直接的处理方式难以为继
据《中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报告》透露,近几年中国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总量超过15亿吨,占城市垃圾的比例约为40%,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则不足5%。形成对比的是,韩国年产建筑垃圾6000多万吨,有373家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在90%以上,欧盟国家每年资源化率也已超过90%。
多年以来,深圳市余泥渣土的管理主要由市环境卫生部门全面负责。对余泥渣土的处理多采用简单的回收和少数利用的方法,施工中产生的大量废弃物,特别是拆除的废弃物多作为垃圾倾倒在受纳场。《深圳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告》数据显示,2014年深圳市7座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实际年处理能力312万立方米,仅占全年总量的8.9%。
《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项规划(2011-2020)》提到,大量渣土长期堆放,不仅容易造成环境污染,还容易存在安全隐患。一方面,渣土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因发酵和雨水的冲淋,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产生的污水会造成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另外,如果渣土堆置边坡未经过工程设计和专业治理,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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