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业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十二五”时期,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加强规划政策引导,大力开展试点示范工作,着力破解制约物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营造行业发展良好环境,物流业保持了中高速增长。2015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预计可达220万亿元,“十二五”时期年均增长8.7%。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约为15%左右,比2010年的17.8%有较大幅度下降,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一是做好规划政策引导,打造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了《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明确了我国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重点,着力推动提升冷链物流服务水平。2011年,报请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从土地、税收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促进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2013年,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确定园区布局的总体思路,明确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2014年,在认真总结评估《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并报请国务院印发《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制定《促进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提出今后一段时期物流业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此外,还会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冷链运输物流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进一步优化了物流业发展环境。
二是加强重要节点和薄弱环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物流业“补短板”力度。“十二五”期间,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超过55亿元、专项建设基金200多亿元,加大对重要节点和薄弱环节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特别是2015年,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加快实施现代物流重大工程的通知》,重点加强多式联运工程、物流园区工程、农产品物流工程、制造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工程、城乡物流配送工程、物流标准化工程、物流信息平台工程等10大领域项目建设。同时,通过建立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着力推动解决制约物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引领社会资本重点投向服务于“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以及自贸区建设等国家战略的物流工程,促进沿带、沿路、沿江和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物流基础设施水平的提高。
三是开展现代物流试点示范,推动行业创新发展。通过试点示范打破制约物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引导我国物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物流业发展整体水平。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物流园区示范工作,鼓励城市合理规划布局物流园区,建立物流用地保障机制,提高物流集聚发展水平,解决园区发展“融资难”等问题,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符合我国实际的物流园区建设运营模式。同时,组织开展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城市试点,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着力解决现代物流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完善政府物流管理体制机制,推动现代物流在重点区域突破创新和率先发展。
四是强化物流标准、统计等方面工作,夯实行业发展基础。在做好与物流业国家标准衔接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行业协会和专家深入开展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下达了数十项行业标准制订计划,并发布了一批物流行业标准,推动提升物流标准化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物流统计制度,积极指导行业协会加强物流科技、学术理论研究,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
“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引领经济新常态、贯彻发展新理念的要求,进一步把物流业降本增效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作为降成本、补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着力推动物流业创新发展。一方面,通过创新物流业体制机制,完善相关政策,加强物流重要节点建设,支持第三方物流、多式联运等物流新模式发展,减轻税费负担等,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助力强实体、稳增长。另一方面,通过谋划构建国际物流大通道、推进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加快以长江黄金水道为核心的多式联运发展等,服务于“三大战略”。同时,继续组织实施好现代物流重大工程、物流领域试点示范和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等基础性工作,促进物流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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