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工程机械行业飞速发展,然而大量老旧设备的持续使用、“洋垃圾”的不断涌入等因素却制约着其发展。目前,工程机械市场十分庞大,工程机械产品种类多、数量巨大、流动性强、分布地区广,而相关系统法律法规和具体管理标准规范的缺乏已成为制约工程机械行业发展的短板。由于缺乏有效监管,购机债务纠纷、工程纠纷、盗抢案件以及排放污染无法监控等问题层出不穷。
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统计,截至2014年底,中国工程机械主要产品保有量约700万台,其中可以在路面行驶、国家强制要求上牌的混凝土搅拌输送车、混凝土泵车、轮式起重车等约90万台,其余均为非道路用工程机械,没有强制要求上牌。其中福建省、湖南省、江苏省等地区在中国设备管理协议的倡议和指导下,成立了工程机械管理机构,对当地的工程机械进行管理,但均以普查登记建档为主,按照自主自愿原则,不具强制性。且根据国家现有法律法规,除部分地区对建筑起重机械有强制性报废要求外,对其它工程机械没有提出强制报废要求。促进工程机械行业技术进步,淘汰落后产能是晏平提出实行工程机械强制上牌和报废制度建议所预期到的另一个效果。
国外二手工程机械设备每年都通过各种渠道流进国内,仅挖掘机目前的国内市场保有量约130万台,其中进口二手挖掘机约10万台。因此,实行工程机械强制上牌和报废制度,可有效规范二手工程机械的交易管理,减少“洋垃圾”的输入。
小编认为,实行工程机械强制上牌和报废制度的预期效果之一是减少老旧工程机械所引起的安全事故。工程机械产品作业环境危险系数较高,作业强度普遍较大,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元器件和钢材的老化问题不可避免,老旧工程机械产品的安全隐患普遍较多,出现安全事故的机率也相对较大。强制报废老旧工程机械产品,减少由其引起的安全事故,才会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对于工程机械及其零部件企业来说,如果实行工程机械强制上牌和报废制度,企业在更新生产设备时,就可放心淘汰落后产能,不必担心因用户需要老旧产品的维修备件而不得不保留老旧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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