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CCTV2《对话》
不得不说,三一集团起诉奥巴马政府在国内外都掀起轩然大波,案件胜诉更让中国企业海外维权增加了勇气和力量。在三一集团之前,走出国门维权的企业不多,但赢得诉讼的却不在少数。从案件开始到期待当中的全面胜利到来,1197天的明争暗斗,三一集团究竟和美方是如何过招的?这1197天对于向文波到底意味着什么?近日,CCTV2《对话》栏目中,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透露了三一起诉奥巴马案不曾透露的幕后故事。
三一和解奥巴马:学会战斗,还要有战略!
1.解密文件1: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罗尔斯诉美国外资委员会和奥巴马总统案和解协议要点
向文波说,这份档案意味着我们长达三年的诉讼威权的国家,我认为有了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而在向文波的心里,其实没有太多的纠结和焦虑,对于这个案子而言,也认为和解其实比胜诉来的更重要。问起经验,向文波表示,不但要学会战斗,并且跟这样的事情还要有战略。“什么是该打,什么是该收手,这很重要。”
2.揭秘文件2:奥巴马在2012年9月28日签署的总统令
奥巴马总统令认为三一在美国的投资项目是因为危害了美国国家安全,禁令口气非常严厉,要求三一在美风电项目立即停止建设,并撤出所有设备。并且提出了严格的限制条款,只允许被该机构许可的美国人进入移走设备。其中还有一条,苛刻到了极点,项目转让给谁,必须要美国政府同意。
这是一份印象深刻的文件,向文波表示,这个总统令就是对这项投资的否决,但是确实采取的方法、措词,他是令人难以接受的。“新闻发布会上也讲了这个,这实际上涉及到我们的尊严问题。刚才讲,这么严格的条款,这么一项设备的撤离,需要有美国出生证明的美国公民,才有资格去把这个设备搬走。大家都知道,只有进行美国总统的时候才有这个条件,国务卿没有这个条件,需要有美国出生证明的美国人证明才行。中国人当然不许进入,这是一个事情。另外,非常严格。三个月,应该是90天,必须把所有的清理完。”
向文波补充,美国总统历史上也很少签署总统令。“20多年来签一次,所以说这一类的也可能是,因为没有签几个。”
3.解密文件3:“CFIUS在罗尔斯收购TERNAENERGYUSA风场资产案件所涉及程序中依赖的非保密证据”
这份文件简单的说,就是美国政府和奥巴马做出三一在美投资项目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的依据。
向文波表示,CFIUS这个机构成立以后,第一次被迫向一个外国公司来递交这种材料,尽管这份材料我看起来有些荒唐,有些不着边际,但是毕竟他有了这么一个动作。“其中很“扯”的理由,比如网络袭击和计算机网络跟我们这个风力发电有什么关系,这个直到现在为止也没想清楚。第二个,中国取代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能源消费国,这个跟这个风电危害国家安全有什么关系,我也没想明白。
另外一个是梁稳根,就是我们的董事长,加入统治精英阶层,难道加入了统治精英阶层就不能够去投资了吗?我看美国很多的政治精英在中国投资,有多少所谓美国的政治精英,比如我多次参加中美战略对话,很多坐在那里的人都是美国的前高官,他们照样在中国开展各项商业活动。所以我觉得在这里面确实找不到一条,可以说我们在这个风场的风力发电设备构成了对美国国家安全威胁的,可以接受的勉勉强强的理由,我都没找到。”
4.解密文件4:2013年10月一审败诉的判决书
这份文件简单的说,就是美国政府和奥巴马做出三一在美投资项目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的依据。
1197
回忆这1197天,向文波说,遇到这个事情以后,其实是很自然的是怎么面对这件事情。“我们董事会还是经过非常审慎的讨论。决定采取法律诉讼的手段,去维护自身权益,去洗刷不白之冤,这个决策的过程现在回忆起来确实还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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