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末,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这是建筑领域最高级别的总结会议,具有“承前启后”的意义。在会上,确定了2016年住建部八大重点工作,释放了重大利好信号,传递了未来城市发展的新动向。
在八大重点工作中,“推动装配式建筑取得突破性进展”被列为单独一条,足见其重要性。同时,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提出:2016年,要推动装配式建筑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行动计划,在全国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
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也预示着2016年建筑行业即将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为什么要编制这个标准?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政府推动、企业参与、产业化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基于当前我国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现状和趋势,迫切需要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 工业化建筑评价体系,制订并实施统一、规范的评价标准,为此,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2013]6号)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研究编制了《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该标准编制工作历时两 年多,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主要看点有哪些?
明确了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的工业化程度评价。主要基于我国工业类建筑的工业化程度较高、类型较多、要求复杂,同时现阶段民用建筑的工业化程度和发展水平较低,需要重点引导。因此,标准从现实角度出发,针对新建的民用建筑的评价,未包含工业建筑。
首次明确了“预制率”和“装配率”的定义。其中预制率是指:工业化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中,预制构件部分的混凝土用量占对应构件混凝土总用量的体积比。装配率是指:工业化建筑中预制构件、建筑部品的数量(或面积)占同类构件或部品总数量(或面积)的比率。
明确了相关规定,即:申请评价的工程项目应符合标准化设计、工厂化制作、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的工业化建筑基本特征。这条规定是初步判断评价 项目是否符合申请评价要求的基本条件,体现了工业化建筑在生产方式上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正确把握这些基本特征可避免申请评价项目的不确定性和盲目性。 四是明确了参评项目的预制率不应低于20%、装配率不应低于50%的基本要求。
该标准对建筑设计、构件制作、施工装配、室内装修的一体化施工技术与组织管理进行了清晰的描述和界定,体现了设计、生产、运输、吊装、施工、装修等环节的协同配合,这对加强工业化建筑项目的工程计划、技术措施、质量控制、材料供应、岗位责任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标准》编制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组织编制标准的配套使用细则,及时总结使用情况和评价工作经验,适时开展修订完善,适当扩充适用范围,涵盖更多建筑及结构类型,更全面地界定工业化建筑的评价参数体系和分值,使整个评价体系更具先进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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