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总理通伦·西苏里近日签署总理令,核准了中国电建老挝南欧江流域梯级电站二期项目土地、资产、水资源方面的权利,并批复了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相关法令豁免。该总理令是继老挝国会决议之后,南欧江二期项目获得的又一重要政府批复,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老挝南欧江流域梯级电站项目,是中国“一带一路”、“澜湄合作”国家战略实施的重点项目,同时也是中资公司首次在老挝境内获得整条流域开发权的项目。
2015年8月31日,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时任老挝国家主席朱马里的见证下,中国电建集团与老挝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了老挝南欧江流域梯级水电站项目(二期)的《特许经营协议》和《购电协议》。该项目共分七个梯级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272兆瓦,年平均发电量约50.64亿千瓦时,项目总投资约27亿美元。
南欧江流域一期(二、五、六级水电站)主体工程已于2012年10月开工建设,2015年11月29日实现首台机组发电,今年5月全部投产运营。一期项目建成后,对调节流域内季节性旱涝,提高下游防洪能力,保证下游农田水利灌溉,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生态平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改善了周边和河段的交通状况,促进了老挝北部地区电网的升级和输送的互联,带动就业,改善民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综合效益。
鉴于一期项目产生的重大经济社会效益,老挝政府积极推动二期项目实施。目前,南欧江流域二期项目(一、三、四、七级水电站)前期路桥工程已完工,将于2020年全面投产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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