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内蒙古阿拉善盟金圳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对东北特钢集团破产重整的申请,意味着具有111年生产历史的国内特殊钢领军企业,因企业债券连续违约而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辽宁省政府金融办主任王英认为,只要破产重整之后把公司治理结构安排好、把班子选好,以东北特钢的行业门类和专业水平,重现生机是有希望的。
据东北特钢董事介绍,东北特钢集团由于长期以来投资巨大,导致债务负担较大,带来的财务成本已经超出企业承受范围。东北特钢全集团年营业收入在200亿元左右,可是每年财务成本支出高达30亿元,因此今年以来,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已连续9次违约,金额达数十亿元。据测算,东北特钢的负债以金融债务为主,包括集团本部、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在内的负债共计约443亿元,同时还有约110亿元的经营负债,总负债已经超过东北特钢去年最后一次公布的财务报表上的总资产。东北特钢第一次债券违约以后,其信用评级降至最低,无法通过发债或贷款引入增量资金,资金链和债务链就此断裂。
作为东北特钢集团债权人和供货商,金圳冶炼公司此次向法院提出申请破产重整的对象包括东北特钢集团及其下属的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高合金棒线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启动后,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由法院指定专门破产管理人在人民法院和债权人的监督下将在最长9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债权调整和受偿将是草案的重要组成内容。
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建国认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表明东北特钢集团朝着脱困重生方向迈出了关键一步,而备受关注的企业债券违约事件也走上了市场化、法治化的处置之路。
需要注意的是,破产不等于淘汰,更不等于消亡。那些具有较高技术含量、有一定市场前景,但因管理、资金等方面原因陷入困境的企业,是可以通过破产重整的方式,使其焕发新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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