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公布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将完善“中国制造2025”重大项目库,公开“军转民”目录清单及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荐目录清单。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进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加强预期引导。立足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全局,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要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积极宣讲,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的任务和涉及范围,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各司局负责,办公厅配合)按月公开各地区工业生产、企业效益和工业投资增长速度及排序情况。(运行监测协调局负责)
(二)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公开减轻企业负担的惠企政策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相关情况。(运行监测协调局牵头)公开推动落实已出台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情况。(财务司负责)发布推进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和运营相关信息。(中小企业局负责)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工程实施情况信息公开。公开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推广技改升级投资指南,完善“中国制造2025”重大项目库。发布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示范平台等遴选相关信息。(规划司牵头)公开“军转民”目录清单及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荐目录清单。(军民结合推进司、装备工业司负责)
二、推进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探索编制工业和信息化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部门户网站公开。(人事教育司牵头)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梳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编制主动公开目录,并通过部门户网站公开。(办公厅牵头,各司局负责)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部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各司局负责)进一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公开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政策法规司牵头,各司局负责)
(二)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决算信息,并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财务司负责)
三、推进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围绕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支持创业创新、推进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及时公开相关政策及执行情况,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政策措施时,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关注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各司局负责)
(二)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发布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指南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产业政策司牵头)健全去产能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原材料工业司牵头)
(三)推进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公开工业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相关信息,完成工业通信行业相关标准的制修订任务,并对外发布。(科技司牵头)制定出台环保装备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公开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专项相关信息。(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
四、推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推进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相关情况。(规划司牵头)
(二)推进教育和就业信息公开。深化部属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加强部属单位招聘信息公开。推进部属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人事教育司负责)
(三)推进信息通信业信息公开。发布深入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和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相关信息。(信息通信发展司、信息通信管理局负责)公开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的支持政策。(规划司、信息通信发展司负责)公开2017年度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进展。(网络安全管理局负责)公开打击“伪基站”、“黑广播”、卫星电视干扰器等违法设台行为工作进展。(无线电管理局负责)
五、推进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一)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发布民爆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相关信息。(安全生产司负责)
(二)推进网络安全信息公开。发布实施即时通信业务技术接口、网络安全防护等相关标准,公开推进互联网接入等安全管理非涉密网络信息安全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网络安全管理局牵头)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把“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地扩展公开范围。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和进行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推进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办公厅牵头,各司局负责)
(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严格落实“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各司局牵头起草出台的重要政策,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时同步在部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工作,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要认真研判、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并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各司局负责,办公厅配合)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改版部门户网站,并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文件检索、事项办理和公众参与等功能。对部重大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办公厅牵头,各司局负责)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参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典型和重点案例,完善我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和高效地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办公厅牵头,各司局负责)
(五)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制定我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并依照政务公开评价指标,评价各司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政民互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整体业务水平。(办公厅牵头,各司局负责)
各项工作的负责司局要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分解细化方案,明确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并于2017年12月15日之前将落实情况报办公厅,办公厅将汇总相关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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