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媒体报道,越南政府日前签发《关于胡志明市若干特殊财政政策机制的议定》。根据《议定》,越南政府优先将官方发展援助和优惠贷款用于胡志明市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保项目以及其他可回收投资资金的项目。对于某些超过胡志明市财政承担能力的环保、交通、水利大项目,在国会审议通过后将由中央财政提供支持。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告知,目前胡志明市正在实施的,使用官方发展援助的项目20个,总投资额114.244万亿越盾,其中,官方发展援助97.801万亿越盾,配套资金16.443万亿越盾。
上述《议定》将于2017年6月1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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