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重庆市针对交通污染中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日益凸显的问题,制定了《重庆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标准及禁止使用区域划定工作方案》,在全国省级行政区域中率先整体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切实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先后两次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工作,2017年初特别针对工程机械开展了调查工作,对工程机械的种类、型号、分布数量、排放标准、燃油等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基本摸清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基本情况,并建立了台账,为下一步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是制定方案,全面划定。为切实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控制,市环保局制定了《重庆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标准》和《重庆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标准及禁止使用区域划定工作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实施。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各区县从今年8月以来,相继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划定工作。目前,全市38个区县人民政府及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均完成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划定并发布通告。全市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面积约4000平方公里,包含237个镇和街道。从11月1日起,全市在禁止使用区域内禁止使用国一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是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为切实加强管理,重庆市还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相关管理制度。今年11月起,各区县启动了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信息报送工作制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者,按要求向辖区环保部门报送使用的非道路移动基本信息以及动态变化信息。同时,建立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常态化环保监管机制,环保部门会同城乡建设、交通、农业、城市管理、林业、园林等有关部门,加强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的监督管理。对在禁止使用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排放不达标的,依法进行查处。
四是加强培训,提升水平。由于非道路移动机械流动性强,使用范围广,型号种类多,情况复杂,为更好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工作,两次组织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管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判定标准、禁止使用区域划定、现场检查及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培训学习,提升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人员环保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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