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推园区公共管道维修工程项目经股份公司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标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STZBF(G)2018-008
2、项目名称:山推园区公共管道维修工程项目
3、工程时间:2018年5月1日-11月30日
4、工程范围:山推国际事业园区、重工业园区、崇文园区、后市场部等园区公共管道设施
5、商务要求:
1、投标方投标时应根据现行《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按三类工程申报让利(其中人工工资,执行鲁建标字【2013】7号文规定的济宁市综合工日最低单价:57元/工日),最低让利比率不小于30%(不含主材价格,人工费用)。
2、所有维修中的单项工程,投标方应配合甲方编制预算及维修方案,并需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维修主材由甲方提供,甲方不提供的主材可由乙方采购,乙方采购前须会同甲方共同确定材料品牌、型号、价格等内容。甲方提供的材料在结算时只记取安装费。
4、投标方如中标后,必须委派两名技术熟练的人员作为甲方维修的固定联系人。当管道设施发生故障时,我方管理人员通知固定联系人,中标方应在一个小时内或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当发生突发性故障而需要大量的人员参加抢修时,乙方应能保证及时调配人员到抢修现场。
5、投标方中标后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求穿佩戴具有公司标志的洁净工装,严格按安全规定施工,并签订《相关方告知书》。
6、投标方中标后应依照甲方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要求,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维修,以确保施工质量。
7、甲方委派现场监督人员监督施工质量和进度,并会同中标方协商解决维修中疑难和隐蔽性工程质量验收。维修完后三天内,甲方管理人员汇同中标方人员经现场实际测量后,把维修工程内容及工程量如实填写到维修工程量确认单,经双方负责人共同签字后生效,做为结算的依据;中标方应每月及时进行结算。
8、本次招标合同期限为半年,甲方与中标方分别签订合同,维修范围由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拒绝,如出现以上现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建筑二级、机电安装三级以上资质等相关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2、必须提供近2年相类似工程承揽情况。
3、必须具备的条件: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无不良记录,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的招投标资格,与山推无法律纠纷,同时必须具有给排水、暖通、动力等管道维修、焊接技术人员,维修人员须持证上岗,熟悉国家相关规范。
以上相关资料请在公告截止日期前以电子版形式发至邮箱:shantuizhaobiao@163.com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3日—2018年4月20日17时00分
2、报名方式:现场或网络报名
3、报名地址:济宁市327国道58号山推国际事业园办公大楼308室
4、报名联系人:生产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537-2909645
项目技术咨询:汲老师;联系电话:0537-2909405
5、招标文件费收取:本项目参标费300元/份,投标人符合投标要求后,另行通知交费。
四、重要说明
1、本项目由山推招标办公室承办,并对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解释。
2、各投标人在交取招标文件费后,视为认同本招标项目和招标流程,所交费用一概不予退还。
3、招标公告同时在山推官方网站新闻中心公告信息栏、山推-招标信息平台(QQ群:531530452)及山推官网微信平台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进度。
4、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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