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随着印度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对工程机械需求的不断增加,我国工程机械产品对该地区的出口力度逐渐加大,为进一步促进和加强我国与印度在工程机械领域的经贸合作,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和中国贸促会机械行业分会将继续组织我国工程机械行业企业参加2019年12月在印度班加罗尔举办的第十届印度国际工程机械与技术展览会。该展会不仅为企业进入印度市场提供了良好的机会,也为中国企业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提供了新的增长点。请相关企业抓住商机,利用展会平台充分展示、宣传本企业的产品,争取有更多产品进入印度及南亚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简介
印度国际工程机械与技术展览会(EXCON)是由印度工业联合会(CII)主办,印度工程机械制造商协会(ICEMA)协办,并得到印度建筑商协会(BAI)的大力支持。该展始于2000年,从2005年第三届开始,每两年定期在印度班加罗尔市举办一届,目前已成为南亚地区规模最大、国际化及专业化程度最高的展览会。
2018年印度经济增长速度稳居全球第一位。印度工程机械市场的加速发展,得益于印度政府近年来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大幅增加及道路施工和农田灌溉领域的发展,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展开,910亿美元基础设施项目、10亿美元机场建设预算都是印度政府公布的重点投资决策的一部分,而道路建设通行量从2017年的27~28公里/天,计划增加到48公里/天,将使印度成为世界第二大路网里程的国家。上一届印度国际工程机械展览会展览面积达到了25万平方米,共有来自20个国家和地区的923家展商参展,比2015年EXCON的810家增长了14%;其中国际展商275家,共有12个国家和地区组织展团参展,显示了印度市场对国际企业的吸引力在不断增强,展会的国际化程度持续提升,为期五天的EXCON2017共接待了专业观众超过55224人次。目前该展会已成为各国投资者及商家进入印度及周边基础建设、矿业、建筑业等领域寻找投资、合作及贸易机会的重要途径。
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逐步落地,中国企业纷纷走出去,深耕海外市场,以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随着印度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印度对于工程机械需求的不断增加,中国工程机械企业将与世界顶级企业同台竞技,共同开拓南亚市场。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和中国贸促会机械行业分会已连续多届组织国内企业参加该展览会,参展企业均取得了很好的展出效果。
二、展会信息
展会名称:第十届印度国际工程机械与技术展览会(EXCON2019)
展会时间:2019年12月10-14日
展会周期:两年一届
展会地点:印度班加罗尔市
三、展品范围
工程机械及设备、工程车辆、建筑机械、建筑技术、建材与建材机械、发动机及动力传动设备、液压与气动、升降设备、工程泵、电子控制设备及元件、安全系统及设备、各种电机、各类轴承、各类零部件等。
四、展出形式
以实物为主,辅以图片、模型、样本及多媒体演示等。可租用标准摊位,也可租用光地展出,并根据企业的要求对展位进行特殊装修。
五、参展条件
重点组织工程机械和零部件生产企业,以及专业贸易公司参展,严禁携带假冒伪劣、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商标权的产品参展。
六、参展费用
1、标准展位:21800元人民币/9平方米(最小9平方米)
2、室内光地:1750元人民币/平方米(最小36平方米)
3、室外光地:950元人民币/平方米(最小50平方米)
4、开口费:两面开加收10%;三面开加收15%;四面开加收20%
5、注册费:2000元人民币/单位
6、人员费:16800元人民币/人
说明:
上述价格已包括印度政府税。
展品运输费、关税、海关手续费、特殊道具费、进馆费等将另文通知。
参展费用汇款地址及账户:
账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机械行业分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帐号:0200003609014408014
汇款用途请注明“2019年印度工程机械展”
有意参展的单位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附表一“参展申请表及参展须知(代合同书)”盖章后传真至我组团单位,并交纳1万元展位预定金汇入指定账户,以便主办单位及时分配展位并提供邀请函。
七、联系方式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
联系人:李云生
电话:010-68515521
传真:010-68515521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华北街11号院3号楼6层
邮编:100176
中国贸促会机械行业分会
联系人:张同丽
电话:010-83275560
传真:010-83275569
网址:www.chinamachine.org.cn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三区1号楼7M层
邮编:100070
附表:参展申请表及参展须知(代合同书)
附表一:
参展须知:
1、参展申请得到组展单位确认后,请参展单位按照付款通知要求电汇展位定金到组展单位指定账户。参展单位逾期付款的将视为放弃参展,原定展位组展方有权另行安排。
2、参展单位应当合法参展,严格遵守展会各项规定。并承诺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如因参展单位侵权行为而给他人或组展方造成损失的,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参展单位在确认参展、交纳定金和/或参展费用后又放弃或终止参展的,定金和/或参展费用不予退还;给组展方造成损失(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的,组展方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力。
4、请参展单位根据招展通知及组展单位随后发放的系列通知或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如实际分配展位面积(或形式)与申请的不一致,应以组展方“展位确认函”为准,此函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如果不可抗力原因或组展方及主办单位不可控制的原因导致本次展会发生变更或取消的,组展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相应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等)由各方自行承担。
7、双方因参展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将争议提交组展单位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8、本申请表及参展须知(代合同书)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确认后具有合同效力。签章后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9、未尽事宜,按照招展通知及随后发放的各种相关通知的具体内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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