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在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方面持续用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加大绿色矿山建设力度,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将2020年确定为绿色矿山建设全面推进年,将完成矿山企业情况摸排、绿色矿山省级创建库入库工作、组织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工作、省级项目库遴选入库等工作。
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始于2012年,先后印发了《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辽宁省绿色矿山考评标准(试行)》和《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办法》等制度。并在新冠疫情期间,组织了各市县及矿山企业800多人参加绿色矿山建设网络培训,设立了辽宁省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微信公众号,丰富了绿色矿山建设培训和咨询渠道。2019年11家矿山企业通过遴选,进入国家绿色矿山名录,辽宁省现有36家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
从2020年开始,按照年度绿色矿山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计划,省自然资源厅将组织各市完成矿山企业情况摸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市级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全省工作部署,各市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辖区内有效矿山企业申请列入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入库比例为大、中、小型有效矿山分别达到90%、70%、50%,新建矿山和开采菱镁、钼、石墨的有效矿山100%申请入库。
通过统一组织、科学规划、精准指导、压实责任、全面落实,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完成绿色矿山创建的各项任务。同时,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将深入基层指导调研、打造绿色矿山建设服务平台、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库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等工作与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申报等工作列入了时间表同步开展。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姜宏阁表示,绿色矿山建设是辽宁省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任务和重大举措是转变矿业发展方式,实现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新形势下,辽宁省自然资源系统将努力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实现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模式,引领矿业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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