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苗玉刚决定逮捕。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苗玉刚(正局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天津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苗玉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苗玉刚简历
苗玉刚,男,汉族,1961年10月出生,天津市人,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1980.03—1982.09天津市武清师范学校普师专业学习;
1982.09—1983.08天津市武清县下伍旗乡良庄小学教师;
1983.08—1987.09天津市武清县财政局干部;
1987.09—1993.05天津市武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科员;
(1983.08—1987.12参加天津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政专业学习)
1993.05—1994.10天津市武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1994.10—1998.10天津市武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5.08—1997.12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10—2000.11天津市武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兼);
2000.11—2001.07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兼);
2001.07—2002.12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兼);
2002.12—2009.11天津市武清区副区长(其间:2004.09—2007.07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9.11—2011.12天津市武清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2011.12—2013.12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13.12—2014.05天津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14.05—2018.08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8.08,被免去职务。
免去职务
2018年8月,在十一届天津市委第二轮、第三轮巡视中被发现存在不作为、不担当的问题,随后被严肃问责,免去其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经查,苗玉刚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思想保守、积极主动作为意识不够,没有把领导职位作为干事创业、造福人民的平台,工作上推拖等靠,守摊守成,缺乏担当意识。轨道交通集团主业发展缓慢,与其他城市相比,地铁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均有明显差距;企业意识淡漠,遇事推着走,思维观念僵化落后,没有积极闯市场、以我为主灵活配置资源的魄力,没有及时利用新的融资方式加快全市轨道交通建设,错失发展良机;党建责任不落实,党务工作实功虚做。苗玉刚作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免去苗玉刚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董事长职务。
审查调查
2020年9月21日,据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苗玉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决定逮捕
2021年4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苗玉刚作出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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