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21年11月,定远刑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市面贩卖文物。接到线索后,民警对该线索进行追踪研判。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周某、张某、刘某三人对其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周某交代,自己是开挖掘机的,多年前在工地施工时,听工友说工地有古墓,周某便伙同张某、刘某做起发财梦。在利益的驱使下,三人铤而走险,在定远县盗掘古墓,挖掘到了大量青铜器和铜钱。
2021年12月,三人在某工地施工过程中又发现了古墓葬,周某便购买了古墓探测仪,伙同刘某再次盗掘当地的古墓葬。
后经文物部门鉴定,周某等人私自挖掘的青铜器和铜钱为战国至汉代文物,有较高历史研究价值,其中国家二级文物一件,国家三级文物两套,古铜币千余枚。
目前,三名嫌疑人因涉嫌盗掘古墓葬罪已被定远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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