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常州富士常柴罗宾汽油机有限公司起诉台州豪辉机电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经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常柴罗宾均胜诉,判令台州豪辉机电有限公司停止侵害常柴罗宾享有的注册商标权的行为,并赔偿常柴罗宾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据了解,2021 年9 月,常柴罗宾公司的员工在位于台州市椒江区一厂房内发现豪辉机电公司生产的汽油机所带标识与公司注册商标类似,容易使公众混淆商品来源或者误认为两者之间具有特定联系。豪辉机电公司生产销售此类汽油机产品的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极大侵害了常柴罗宾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此,常柴罗宾在经过多方取证后对豪辉机电发起商标侵权诉讼。因常柴罗宾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充足,所陈述事实合法、合情、合理,最终法院判决常柴罗宾胜诉。
多年来,“常柴牌”柴油机凭借深厚的品牌文化、良好的市场信誉、过硬的产品质量在中小功率内燃机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作为常柴的全资子公司,常柴罗宾全部引进日本先进的新技术,其生产的通用小型四冲程汽油机也成为国际知名品牌。在品牌建设和宣传方面,常柴罗宾注重实施双品牌战略,不断提升享誉海内外的国际化品牌影响力;在重视品牌价值方面,常柴罗宾秉持着常柴的一贯理念,对商标侵权行为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此次常柴罗宾商标维权的胜诉,既保护了常柴罗宾的商誉与品牌价值,同时也是在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明辨真伪,在购买产品时要看清楚、问清楚。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以及相关法律的逐步完善,相信常柴罗宾品牌在历经市场的考验后,将更加熠熠生辉。(戴国良、吴辛/文 宣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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