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交通部获悉,中央计划投资500亿元人民币,用于建设和改造农村公路,加速改善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从今年起,在三年的时间里,交通部门用这500亿元人民币,建设一批东部地区到村、中部地区到乡、西部地区县际间的公路。这是继西部通县公路建设后交通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
八十年代以来,在国家以工代赈政策和交通扶贫资金的带动下,农村公路建设由"七五"期间的年均新增1万公里上升到"九五"期间年均新增4.2万公里。到2002年底,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到130万公里,乡镇、行政村通公路的比例分别达到99.4%和99.5%。
据了解,国务院交通部门到2010年,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都要通公路,县到乡公路基本达到高级、次高级路面,乡到行政村公路消灭无路面状况。
目前,改造2万公里西部地区县级公路的工程已经开工,西部通县工程已经进入到收尾阶段,东部和中部地区的通乡、通村公路的建设和改造工程正在抓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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