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西部开发取得重要进展,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保持了加快发展的好势头。据初步统计,列入西部大开发范围的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长8.5%,固定资产投资额平均增长1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
    (一)西部开发政策实施意见和总体规划制定出台
    2001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重点支持西部开发的具体政策,国土资源、税务等部门据此制定了相关的政策细则。国家计委、国务院西部开发办研究制定了《"十五"西部开发总体规划》,提出了今后5-10年西部开发的指导方针、奋斗目标、重点区域和政策措施。水利、交通等部门也分别制定了相关领域西部开发的专项规划。
    (一)基础设施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
    2001年,青藏铁路、广西龙滩和青海公伯峡水电站、"西电东送"第二批项目、广西百色和内蒙古尼尔基水利枢纽等一批交通、能源、水利重大工程相继开工。2000年开工的西安至合肥和重庆至怀化铁路、公路国道主干线西部路段及贫困县公路、四川紫坪铺和内蒙古沙坡头水利枢纽、重庆轻轨等基础设施重点工程进展顺利。"西气东输"塔里木盆地至长江三角洲管道工程、云南小湾水电站工程的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并将于2002年初开工。西南出境铁路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三)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得到加强
    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等生态建设工程进展顺利。到2001年底,中西部地区退耕还林试点工作累计完成退耕地还林124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09万公顷。天然林保护工程2001年完成造林面积69万公顷,封山育林面积121万公顷,森林管护面积9275万公顷。一些地方把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同农田基本建设、农林牧业结构调整、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结合起来,实现了生态改善、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西部大开发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加大,重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全面展开,滇池治理、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加大。
    (四)财政信贷等资金投入增加
    国家加大了对西部地区重点建设的投资力度。全年用于西部开发的财政性建设资金超过上年,其中国债资金约600亿元。中央财政用于西部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生态环境、教育、科技、地区津贴、社会保障、扶贫、基层政权建设、计划生育、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贴息等补助资金共计540亿元。银行系统增加了对西部地区的各项贷款及再贷款、再贴现,发挥了金融支持西部大开发的积极作用。
    (五)人才开发工作力度加大
    国务院西部开发办牵头研究制定了《西部地区人才开发十年规划》,提出了西部地区人才开发的目标、主要任务、组织措施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干部交流挂职工作和西部地区各类人才培训的实施方案。中央、国家机关选派到西部地区工作的一批年轻优秀干部已经到岗就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东部地区一些省、市组织培训了西部地区科技、教育、工程、环保、城建、旅游、农业等方面人员约6000人次。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了户政管理改革力度,促进了人才交流和人口合理有序流动。
    (六)科技教育和社会发展计划向西部地区倾斜
    科技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分别安排了西部开发科技专项、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和技术创新资金,重点支持了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农业产业化、优势资源增值转化、现代中药产业化等工程和重点新产品试产项目,在西部地区建设了一批科技示范基地和高科技孵化器。国家在高校学科设置上对西部地区给予倾斜,继续扩大西部地区高校招生数量。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第二期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以及西部高校校园网建设、贫困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中西部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扶贫示范等工程。有关部门还实施了贫困县医院、血站、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和流动服务车建设、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广播电视覆盖等工程,支持了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七)结构调整、地区合作和对外开放取得新的进展
    西部地区特色经济逐步发展,棉花、肉类、水果等优势农副产品产量增长较快,水电、天然气、钾盐、磷矿、稀土等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力度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陕西杨凌、四川绵阳等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加快。西部地区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工作得到加强,2001年有关部门安排西部地区国债贴息技术改造项目90个,总投资近70亿元。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广东、山东等沿海省、市高度重视贯彻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积极推动对口支援和协作,实施了一批地区合作项目。有关省、市加强了对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公路国道主干线、铁路通道、大江大河治理等跨区域重大工程的规划、论证和实施工作,密切了东、中、西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境外人士到西部地区考察调研活动明显增多,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金额上升。
    二、2002年西部开发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2002年,要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及《"十五"西部开发总体规划》、《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及《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在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和科技教育方面,集中力量办几件大事;依靠科技进步和人才开发,促进经济开发;加快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强调查研究和法制建设,扎扎实实地推进西部大开发。
    (一)加快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务求取得阶段性成果
    抓好西部地区已开工基础设施项目的续建,特别是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公路国道主干线及水利枢纽等重点工程的建设,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加强项目稽察监督。新开工涩北气田开发工程、万州至宜昌铁路、西部国道主干线和省际公路重要路段等一些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加强农村交通、电力、通信和生态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做到油路到县、送电到乡、广播电视到村和退耕还林到户,使西部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面貌有一个大的变化。
    --建设通地(州)县沥青公路。为解决西部地区3个地(州)、280个县不通沥青公路问题,在2002年西部国债投资中,计划改建25000公里公路,实现西部目前不通沥青公路的地(州)、县至少有一条沥青公路与省会(首府)城市、地(州)政府所在地城市连接的目标。同时,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注意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破坏山林。
    --加强农村乡镇通电建设。针对全国农村还有约700个乡镇尚未通电,且绝大部分在西部地区的情况,要安排必要的国债资金和农行贷款,加快西部地区第二批农网改造步伐,争取在一年内使具备联网条件的乡镇基本通电,并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对不具备联网条件的地方和不具备还贷能力的乡村及农户,要因地制宜地发展小水电、沼气、太阳能、风能发电等多种供电方式,逐步解决用电问题。
    --推进行政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目前,全国不通广播电视的行政村绝大多数也在西部地区。为此,2002年将由国家补助资金,在1万个新通电的行政村建设广播电视接收设施,使西部地区更多的农民能够听上广播,看上电视。
    --全面启动退耕还林工程。本着积极推进、确保质量的原则,安排中西部地区退耕还林200万公顷(3000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239万公顷(3590万亩)。另行安排环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还林面积27万公顷(400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27万公顷(400万亩)。同时,确保补助粮食和资金及时足额兑现,确保林木种苗合理有效供给,确保造林质量达到要求,确保农民收入得到增加。由省级政府切实负起责任,做到退耕还林、造林种草、植被保护的任务落实到户,粮食、种苗费、现金补助的政策兑现到户,林草权属落实到户。出台并落实《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中西部地区退耕还林工程"十五"计划及2010年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政策,落实各项配套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风沙源治理、天然草场恢复与建设等生态工程,加强生态建设统一协调,切实搞好综合治理。
    (二)贯彻西部开发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意见,推进西部开发
    做好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和宣传解释工作。由有关部门出台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帮助西部地区执行统一的政策措施。继续增加对西部地区建设资金的投入,在2002年发行的长期建设国债中,继续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用于西部开发项目。增加对西部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注意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落实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贷款,对投资大、建设期长的基础设施项目,金融机构可视情况,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简化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对为保护生态环境,退耕还林产出的农业特产收入,自取得收入年份起10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公路国道、省道建设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实行土地和矿产资源优惠政策。
    (三)落实西部开发总体规划,促进结构调整
    组织落实《"十五"西部开发总体规划》,做好水利、交通、能源、科技、教育、环保、旅游等西部开发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研究培育西陇海兰新线经济带、长江上游经济带、南贵昆经济区的规划方案。做好跨地区、跨行业重大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强优势农牧产品基地建设,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牧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加快特色工业和优势产业的发展,加强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为切入点,加大对西部地区企业技术进步工作的支持力度。继续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扶持重点旅游景区和旅游集散中心的公用设施项目建设。加强西部地区市场建设,特别是努力培育生产要素市场。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防止盲目重复建设和污染企业向西部地区转移。
    (四)执行西部地区人才开发规划,加快科技教育发展
    落实《西部地区人才开发十年规划》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干部交流和人才培训工作力度,增加从中央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直属企事业单位和东部地区选派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到西部地区挂职锻炼,增加从西部地区选派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动员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和沿海省市培训西部地区干部和人才,加快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加强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于西部开发。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为重点,继续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和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研究支持西部地区基础教育的有效政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加强西部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继续安排西部开发科技专项计划和西部地区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研究促进西部地区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投资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计划生育服务和基层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深入做好西部地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工作。
    (五)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推动西部地区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改善投资的软环境。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加快推进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经济技术协作和对口支援。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领域,特别是服务贸易领域;进一步拓宽利用外资渠道。加大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优势产业吸收外商投资的力度,抓好西气东输等吸收外商投资的重点项目,扩大西部地区石油天然气对外合作的领域,做好重点地区和中心城市吸收外商投资的工作。对外商投资于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优势产业项目,视不同行业适当放宽对外商投资的股比限制,适当放宽国内银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贷款的比例。对外商投资于西部地区商业项目,放宽经营年限和注册资本要求。将外商对银行、商业零售、外贸企业投资的试点扩大到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城市,允许西部地区外资银行逐步经营人民币业务,允许外商依照有关规定投资电信、保险、旅游业、兴办中外合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工程设计公司、铁路和公路货运企业和其他已承诺开放领域的企业。提高西部地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的比例,争取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技术援助资金和外国政府赠款用于西部地区。
    (六)加强调查研究和法制建设,开展西部开发立法研究工作
    深入西部地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西部开发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国务院立法工作意见的要求,抓紧西部开发立法的前期论证工作,研究提出西部开发综合法的初步框架,组织起草退耕还林条例等单项法规的草案。严格执行各项现行法律法规,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实行依法行政,切实保护投资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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