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17日,陕西省在西安组织召开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防治项目陕西省无定河流域水土保持示范工程规划》专家评审会,由有关单位的26名专家、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通过审阅资料、听取汇报、质疑答辩,认真评议,通过了评审,并上报水利部和财政部。
    陕西省无定河流域通过20年的综合治理,在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区域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山川秀美的目标,提高无定河流域综合治理水平,根据水利部的安排,陕西省水土保持局及时组织技术力量,开展示范区工程建设规划。示范工程项目区总面积2225.22平方公里,涉及靖边、榆阳、横山、子洲、绥德、米脂、清涧等七县(区)28乡镇522村,现有总人口23.9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3.68万人,劳力8.1万个,农民人均纯收入879.9元。规划从2003年至2007年5年建设期内,兴修基本农田10935.6公顷;发展经济林11701.9公顷;种草21766.7公顷;封禁治理17141公顷;修建谷坊694座,沟头防护810千米;打机井35眼;建蓄水工程2024处,抽水站138处,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88.7公顷;新建及加固淤地坝320座;建成苗圃256公顷;新修生产道路569.7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02.5平方公里。项目建设总投资22056.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616.8万元,地方投资6616.8万元,群众自筹8822.5万元。到治理期末,项目区累计治理程度达74%;林草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80%以上;减沙效益达7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000元以上。建成靖边县红墩界、榆阳区李家沟、横山县东山、子洲县三川口、绥德县龙湾、米脂县城北、清涧县川口等七个各具特色的,具有良好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
    专家评审后认为:示范区的选择具有代表性、典型性、规模性和示范性,符合水利部开展大示范区建设的要求;示范区的建设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规划》的编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资料翔实,内容齐全,结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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