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主动及时介入国家重点工程“南水北调”扬州段“三阳河、潼河”工程,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自2002年12月26日工程开工以来,该院在“三阳河、潼河”段建设工地上营造出浓厚的“廉政光荣、腐败可耻”的氛围,确保了工程高质、高效和健康有序的进行,迄今为止未发生一例职务犯罪案件,也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确保了“南水”安全“北调”。
“三阳河、潼河”工程是“南水北调”首批开工建设的单项工程,工程占地1.3万亩,计划投资7.8亿元,三年完工。工程开工伊始,扬州市检察院就在工程中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走出去调研,请进来协商的方法,与该市水利局精心构筑“南水北调”扬州段工程的“牢固大堤”,力争确保工程实施中“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近日,扬州市检察院与该市水利局在反复磋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了《关于在南水北调“三阳河、潼河”工程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方位规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使工程的同步犯罪预防工作更加规范化,更具操作性。
扬州市检察院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综合预防:通过上法制课、竖立警示牌、图片展览、以案释法等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强化工程建设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防腐“免疫力”;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研究对策,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提升管理,防患于未然;检察机关结合检察职能,对工程的招投标、设备和物资采购、工程验收、资金管理使用等实施全过程监督,并就工程建设中职务犯罪的发展态势,向水利部门通报,对易引发和隐藏职务犯罪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并提出对策意见,为水利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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