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近日批转了市环保局制定的《关于观澜河水质污染控制(近期)工作方案》,提出将采取各项治污措施,在短期内有效削减观澜河污染负荷,遏制水质污染趋势,改善观澜河水质,确保观澜河水污染治理工作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年初见成效”的目标。 根据方案,有关方面将加快市政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一是加快观澜污水处理厂的设备安装和近期抽取河水处理工程进度,确保在今年10月份投入运行,同时加快观澜镇的市政管网建设进度,按计划完成收集干管工程建设任务。二是加快布吉镇华为污水处理厂及其污水收集管线的建设,按计划在2003年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行,从而有效地削减坂雪岗地区给观澜河带来的污染负荷。三是尽快开展龙华污水处理厂的前期准备工作,按计划在今年底动工建设,确保在2004年底前完成龙华污水处理厂的一期及其污水收集干管工程的建设。
为了减缓观澜河应急处理工程下游水质再度恶化,该方案提出,将开展观澜河部分河段的清淤和两支流污染整治工作。一是组织对观澜河应急处理工程排放口以下河段的底泥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清淤行动,减少底泥对河水造成二次污染,从而加快该河段河流流速,减缓水质恶化现象。二是实施对宝安区牛湖河和库坑河两支流(排放口)的污染治理工程。有关方面将立即组织实施库坑河污水处理和牛湖河污水处理(含牛湖河二期污水治理工程)两项工程,确保在今年10月份枯水期前投入使用。 方案还要求各级政府重点确保流域内已经建成投入运行的观澜河应急处理工程和岗头河应急工程的正常运作,确保工程运行达到设计的处理规模和处理效果。由宝安区政府研究提出观澜河应急处理工程进一步提高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的措施,争取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效益。
据了解,各级环保部门将加强对流域内工业污染源的监督巡察,通过加大检查频率、增加夜间突击检查等手段,保证各污染源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一是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认真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禁止污水排放企业的超量生产行为;二是加大对地下加工企业的查处,取缔非法污染源;三是实施支流整治工作,有效削减污染负荷。 与此同时,各区政府还将采取妥善措施,避免村镇垃圾堆放场对环境的影响,重点完善垃圾渗滤液的污染治理工作。各村镇也要在7月底前开展一次全流域的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减少雨季期间垃圾造成的大量面源污染。特别是针对水库周边、河边的垃圾堆放点和河道垃圾开展一次大规模清理行动,有效削减污染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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