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到时领不到工资的顽症将在江苏昆山告别!从2003年7月起,旨在解决建筑工人工资拖欠问题,切实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的一个工资支付制度———“昆山市建筑工人工资支付担保试行办法”正在昆山实行。
长期以来,拖欠工资成了建筑市场的一个老大难问题,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屡见不鲜。被誉为对外开放和引进台资“高地”的昆山市,随着开放和引资速度的加快,建筑市场也日益繁荣,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欠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为了解决建筑工人工资拖欠问题,切实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昆山市政府出台了《昆山市建筑工人工资支付担保试行办法》。 该《办法》规定,凡昆山市范围内,2003年6月1日之后开工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项目及50元以上装饰装修工程,均实行工资支付担保办法,作为建筑工程风险管理配套制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合并实施。所有施工单位均须签订市总工会和市建筑业协会就防止恶意拖欠工资达成的书面协议———“确立劳动关系、确保工资发放集体合同”。
支付担保实行“一证一保证”,即作为先决条件,施工单位每申领一次施工许可证,必须提供一份工资支付保证。工资支付保证分为信誉保证金和保证书两部分。信誉保证金是由施工单位根据建设项目合同金额的数量,将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存入总工会指定的现金银行账户。当施工项目竣工后,若未发生拖欠工人工资事件,则由银行还本付息。保证文件是由保证单位(专业担保公司、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其它法人单位)根据被保证单位(建筑施工单位)的预计工人工资总额向保证对象(昆山市总工会)出具工资支付保证文件,保证建设施工单位将按期支付本项目所有工人工资,否则将由保证单位代为支付。今后凡建设施工单位不愿提交工资支付保证,或信誉差找不到担保单位的,将从昆山建筑市场自动淘汰出局;对有拖欠工资行为、信誉较差的建设单位,建设局将停止其下一项开发业务。
对此有关人士认为,此举从源头上堵住了可能恶意拖欠工人工资行为的发生,确保建筑工人、尤其是广大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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