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建设部发出建质(2003)143号文件,颁布《建筑无障碍设计》等10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该10项标准设计自2003年9月1日起执行。
这10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是:《建筑无障碍设计》、《平屋面建筑构造(二)》、《平屋面改坡屋面建筑构造》、《木门窗(部品集成式)》、《防火门窗》、《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现浇混凝土板式楼梯)》、《钢筋混凝土过梁(烧结多孔砖砌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砖混结构加固与修复构造图集》、《除污器》等。 《除污器》标准设计执行的同时,原《除污器设计选用及安装》(96R425-1~3)标准设计即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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