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部长汪光焘9月1日在全国房地产工作会议上对《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做了进一步阐述和说明,并要求各地区、各级政府要认真学习《通知》,狠抓落实,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为居民住房条件的进一步改善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推进五方面工作
在谈到发布《通知》的指导思想时,汪光焘认为:一是坚持市场化取向,通过深化改革,不断消除影响居民住房消费的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培育住房消费点,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是以有效需求为导向,立足于调整商品房供应结构,提高住房质量,满足不同收入家庭、重点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三是针对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
四是强化政府的住房保障功能,保证满足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需要;
五是坚持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分别决策,使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
汪光焘指出,18号令把经济适用住房定性为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建设标准控制在中小套型;供应对象的具体收入线标准和范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就落实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规定,突出了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性和保障性,既有利于保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也有利于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真正惠及弱势群体。
针对部分地区集资合作建房出现的混乱状况,汪光焘指出,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组成部分,但也有一些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利用集资合作建房变相搞房地产开发或变相搞实物分配,或者为职工搞第二套政策性住宅,社会反响较大。为明确政策界限,严肃房改纪律,《通知》明确集资合作建房的建设标准、参加对象和优惠政策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应规定执行;明确任何单位不得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房或房地产开发经营。
目前建设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促进市场理性发展
对于当前一些地方政府调控意识不强、措施不力,存在着不顾市场需求、盲目扩大建设规模、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市场供求矛盾加剧;有的地区房价持续过快上涨,政府调控乏力,引发“炒楼花”、“炒认购号”等投机行为,汪光焘指出要加强宏观调控的力度,把“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作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调控作用,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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