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保“生态”,又要开“生路”
中秋节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前往国务院参事室与专家恳谈,他说,大家要讲真话;更要以一种实事求是的理性态度说话,只有接受人民的批评,政府才不敢懈怠。
此话刚一落地,会场气氛顿时活跃起来,与会者争先恐后地直抒胸臆。其中林业、生态专家盛炜彤就建议政府“完善退耕还林补助的政策”——
之所以特别拎出这个建议,因为几乎是在同时,笔者正于社科院经济研究所里,聆听着宏观经济研究室袁钢明主任谈西部经济,其切入点,正是与退耕还林有关,而又被广为报道的一则新闻(即7月发生在陕西省旬阳县因干部在退耕还林清查整改试点时作风粗暴导致多位农民接连自杀的事件)。
“处分有关干部完全应该,”他说,“更重要的是弄清事件背后带普遍性的东西。那就是,如何让相关的‘政策起点’,从维持农民‘生存线’的水平,提升到‘能增加农民的收入’或‘能给农民提供更多提高收入的机会’上来。不然,执行中稍有偏差,就容易出现对农民‘只有强力约束而缺少强力扶助’的情况,影响到西部农民的生存。”
袁钢明认为:实行退耕还林政策几年来,政府先后投入了近140亿人民币的大笔专款,确实让西部六千万亩以上地区的生态得到很大改观,实现了“山变青,水变绿”。这不仅是他2000—2003年间多次赴西部考察时的亲眼所见,也得到了国际上普遍的极高评价。
为相关政策能更好实施并得到更多农民更为踊跃的拥护,他冷静提出:今后需要更客观地正视西部地区和百姓为此付出的种种代价——这可能是有关政策特别需要完善的地方。
很“巧”,温家宝同志回答盛炜彤参事建议所说“要解决好这个问题,一要落实补助政策,二要解决好农民的生计问题,三要因地制宜。只有这样,才能做到‘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恰恰反映了袁钢明的心声。
“欠发达”的根源,在“市场化”不足
至此,问题的核心,就集中到能否体现“利为民所谋”的关乎西部百姓“生计”和“致富”的问题上来。对此,袁钢明不吐不快的心里话更多。他认为,有两大问题要先搞清楚:
首先,“西部大开发,到底为了谁”?
尽管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非常明确,但在具体实施中,有些部门和地区所想所做的,并非是为“缩小”东西部地区的“差距”,而是为了“东部”发展得更好。譬如在提到西部生态建设时,有人只强调“为了东部环境的优化”,而不谈东西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与良性互动。这怎能使欠发达的西部得到扶植?
第二,为实现西部开发的宏图大略,先要弄清西部为何“欠发达”?对此国内外有种种分析。袁钢明一针见血地提出:关键在于,整个西部经济开发的“市场化”程度严重不足!
比如,对实行退耕还林地区的百姓而言:农民所退之“耕”与所还之“林”之间的交换,是否足够“市场化”?是否与相关的市场价格一致?在“还林”带给东部地区环境优化等实惠的同时,西部百姓是否得到了足够“对称”的“生计与致富”的市场化补偿实惠?他们所得的补偿,又能否让他们可按当前的市场价格去盖房、购物和进行电信、影视、教育、医疗、交通等“社会型消费”?
又比如,对西部地区而言:假若照搬东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去引资,肯定毫无“比较优势”;但若参照国际通行的惯例,依靠“市场化手段”对西部进行生产要素的配置,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交易,那么,丰富的自然资源,完全可能让西部富起来——世界上的资源富集地区,多数都是富裕地区。为什么?那里的资源是按照市场规则,由其他地方购买的。资源产地能“分享到资源产业的收益”。
多给西部一些“发展性支持”的硬政策
“有人说,西部吸引投资的水平有限,主要是‘软环境’不行。”袁钢明则说,“这就表明,有关政策和机制的‘含金量’需要加大!”
他动情地说:既然都清楚西部地区“欠发达”,那么,那些能给予东部较发达地区的特区、开发区、外商投资和下岗工人再就业等所提供的各种优惠政策,是不是更应向西部提供?
现在,西部急需一些“发展性支持”的“硬政策”;急需有关的财税政策改革更配套、更到位(如已被美国西部开发的成功所证明有效的“清税政策”等);急需一些更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如,资源产地的“收入分享机制”、“收入扩散效应”、“资源产权的收益机制”和“资源补偿机制”(对资源产地的各种开发成本进行合理的补偿);急需改变计划经济那种不按市场规则运行、而是无偿使用自然资源的过时方式;急需在资源产地的“资源产权认可”上与国际接轨(而非仅仅承认“投资者的产权”)——这些若能成功实施,势将有力推动西部许多资源富集地区较快地走向富裕,也会使“退耕还林”出现更为生机旺盛的新态势。
上述观点,很多专家学者也很有同感。他们认为:今后亟待完善西部的一整套“利益激励机制”即“市场机制”,充分利用“市场制度”的作用,激励人们用“经济行为”进行更大力度的开发。这让我们深信:只要在政府高度重视与正确引导的同时,让所有相关的政策都遵从市场规律,那么,西部大开发完全有可能走上更健康的发展轨道,展现更壮丽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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