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文件粤建设字[2003]2号的通知,凡申报第十一次省级优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项目于2003年3月28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广东省勘察设计协会,并要求在“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项目申报说明书”中,市主管局(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签署评选意见,并盖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公章。
为了方便各勘察设计单位的评优申报工作,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集中收各勘察设计单位的“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项目申报说明书”或“广东省优秀工程设计项目申报说明书”,并统一送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截止时间为:3月24日。
同时要求所申报的项目必须获深圳市优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一、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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