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省政府日前作出决定,今年起,将采取十项重要措施,全面推进云南省对内、对外开放。
据了解,云南省促进对内、对外开放的十项对策措施是:(1)建立合作协调机制,优化对内开放布局,为企业和产品开拓邻边市场构建畅通的"绿色通道",强化省内结对协作;(2)完善鼓励出口政策,加快口岸建设,在资金安排和贷款利率等方面要优先支持境外带料加工项目,带动机电产品、设备、原材料的出口,对传统出口重点商品视情况给予必要的出口支持;(3)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提高出口产品科技含量,加大对优势产业和优势资源开发投入力度,并建立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制定鼓励跨国公司在云南省设立研发中心的政策,提高出口高新技术商品的比重,改善出口商品结构;(4)加强涉外法制建设,切实依法行政,凡不符合我国加入WTO承诺、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规定和内容,都要进行修改,凡是涉外的规章和政策等一律公开,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5)积极引导外商投资,对出口比例高、向中方转让先进技术及雇佣人数较多的外商企业,可给予所得税减免等政策,鼓励外商参与重点产业建设;(6)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统一的招商网站,并采取与国内外知名网站连接等措施,扩大网络招商的覆盖面;(7)强化贷款项目管理,完善借用机制,对利用国外贷款建成的项目,在保证偿还外债的前提下,允许通过转让产权、合资、合作等方式改善资产负债状况,尽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还贷及担保机制,建立云南省地方外债预测、预警系统;(8)鼓励、扶持境外投资,通过建立中介机构、加强信息引导、简化人员出境手续等措施,改善对境外投资企业的服务;(9)加强人才培养,加强与国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重点培养一批通晓国际经济、WTO原则、了解世界其它国家商业规则、法律、贸易和技术标准方面的综合型人才;(10)营造现有外资企业发展的宽松环境,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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