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近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鼓励和表彰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建设和相关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决定开展国家环境保护百佳工程评选活动,对获得优秀建设项目的单位授予“国家环境保护百佳工程”称号。这是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最高的政府性荣誉奖,是我国首次将奖励机制引入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中,是我国“三同时”管理的一大突破。
目前,我国对建设项目实行的环境管理主要是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两项制度来实现的,力求对建设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的全过程进行控制。但由于在实际操作中是各阶段分而为之,使得一些建设项目在某一阶段的工作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另一阶段却出现了一些环境污染问题。究其原因,是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缺乏整体评价机制。整体评价机制能够对建设项目从设计、施工至运行的全过程进行环境管理,同时可以通过对建设项目的整体环境绩效进行评估,以便全过程把握环境状况。“国家环境保护百佳优秀工程奖”通过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绩效进行有效评价,表彰、鼓励先进,以促进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行阶段的全过程环境管理。
目前,国家环保总局已经制定了《国家环境保护百佳优秀工程评比办法》,内容包括“国家环境保护百佳优秀工程”评选的条件、申报评定程序、评定办法、授奖办法和处罚细则,以及评分标准。考虑到目前我国工业类和生态类两类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过程以及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的时段和方式的不同,奖项在设立上分为工业类和生态类,评分的标准也分为工业类标准和生态类标准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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