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我国企业和相关组织了解我国的贸易伙伴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投资等领域的管理制度及具体做法,熟悉国际市场的竞争环境,平等地参与国际竞争,同时表达中国企业对贸易发展外部环境的关注,国家商务部编写了2002年度《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并予发布。它是我国政府首次发布的介绍我国对外贸易环境的报告,也是政府进一步应对加入WTO后的新形势,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切实为企业服务的重要举措。
该《报告》根据2001年和2002年我国对世界各国的出口量以及近年我对其出口贸易的发展势头介绍了阿联酋、菲律宾、韩国、马来西亚、日本、沙特阿拉伯、泰国、印度、印尼、越南、俄罗斯、欧盟、加拿大、美国、墨西哥、巴西、澳大利亚和南非共18个贸易伙伴的贸易投资环境和相关资料。2002年,我国对上述贸易伙伴的出口额占我国出口总额的68.7%。《报告》关于各个贸易伙伴贸易和投资环境内容介绍包括三方面:
(一)2002年我国与该贸易伙伴双边贸易和投资概况
(二)该贸易伙伴进出口贸易管理体制概述。对于有些贸易伙伴,还有选择地介绍了一些重要的非官方贸易机构或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三)该贸易伙伴在外贸管理中采取的具体贸易措施情况,以及在经贸活动中我国企业遭遇的壁垒限制及我国开展的应对工作情况。
《报告》对贸易壁垒和投资壁垒的定义和分类进行了说明。对贸易壁垒指出主要分为13个类别,分别为:1.关税及关税管理措施:2.进口限制;3.通关环节壁垒:4.对进口产品征收歧视性的国内税费;5.技术性贸易壁垒:6.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7.贸易救济措施;8.政府采购;9.出口限制措施:10.补贴:11.服务贸易壁垒:12.知识产权保护;13.其他壁垒。对投资壁垒主要分为以下3类:1.投资准入壁垒:2.投资经营壁垒:3.投资退出壁垒。
《报告》指出,在实践中,形形色色的非关税贸易壁垒依然存在,贸易保护主义时有抬头。技术标准、检验检疫措施、知识产权、通关程序要求、环保和劳工标准等等对我国进一步扩大出口的制约作用呈现上升趋势。这些壁垒措施隐蔽性强,涉及面广,且缺乏多边贸易规则的有效制约,正越来越成为部分WT0成员用以抑制从我国进口的重要手段。《报告》认为,我们只有充分运用有关WTO规则和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付出艰苦、细致的工作,才能实现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为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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