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日前发出通知,决定自2003年开始,征集、评审建设领域的优秀科技成果,对在建设领域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予以奖励。目前,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已成立“华夏建设科技奖励办公室”接受推荐。 
根据国家《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和《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推荐项目范围为,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中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计算机软件等建设科技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应用国外先进技术与产品; 为行业服务的标准、规范、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技基础性成果;与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相关的软科学研究成果;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效益的科技成果;采用新技术、新成果完成的有示范作用的项目等。 
依照规定,评选项目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争议;完成单位必须具有我国独立法人资格。已获得或正在推荐国家或省级科技奖励的,不得同时推荐本奖。授奖项目将向社会公示,留有60日争议期。获奖项目将由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奖状、证书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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