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开放我国非油气矿产资源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明确对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规定,由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外经贸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已经国务院同意,今天正式对外公布。这是记者从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有关记者招待会上得到的信息。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文件共四部分。一是进一步开放非油气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允许外国公司及其在中国设立的办事机构、代表处在中国境内以独资或与中方合作的方式进行非油气矿产资源风险勘探。二是加大对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的支持力度。对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作了明确规定。三是鼓励外商到西部地区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这是为了适应我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要求,对外商到西部地区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进行特殊鼓励。四是进一步规范和改善对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矿产资源的管理和服务。
随着这个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外商来我国投资办矿的环境将得到切实改善,在我国进行非油气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将会成为越来越多外商的投资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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