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起,广东将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六大工作。
    据悉,整治的六项内容是:1、依法查处规避招标、假招标行为,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业主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市场行为,如违反,除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主管部门的责任;2、依法查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单位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使用无资质劳务队伍和挂靠等不正当经营行为;3、在充分开放市场的同时,严格进粤备案和准入清出制度,依法查处外地进粤、中央驻粤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不按规定办理备案;4、依法查处和纠正各地对建筑市场违法设障、实行地区封锁和部门保护的问题,检查各地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招投标文件的违法限制或者排外招标的行为或规定;5、依法查处不依法发放施工许可证、不执行施工图审查、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执行竣工备案等行为;6、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的问题。凡已完工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不准新开工程项目,凡建设资金未落实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律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自6月份开始为各市检查时间,9月份,广东建设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包括明察暗访和不定期突击检查),其中工程项目抽查率不低于20%。对建筑市场遵纪守法先进单位及事迹利用媒体网络大力宣传表彰;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查处外,在全省通报批评,并利用媒体网络公开曝光。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