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三番五次追加投资、随意扩大规模的“钓鱼工程”现象。近日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的《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制定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该法规的“核心”内容就是控制工程规模和造价,防止政府投资项目成为“钓鱼工程”。
    “钓鱼工程”问题何在?
    深圳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市政府投资计划将安排181.7亿元,比去年又有所增长。如何提高政府投资的效益成为市人大常委会关注的重点。据悉,目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能更充分地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这些问题都能有效地改进。
    深圳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负责起草这一《条例》的王虎善道出其中原委:比如一栋大楼计划投资5000万,在工程建设中,设计单位先做出基坑的预算报审计部门,发现并未超5000万,就通过审计;再做出大楼主体投资预算,加上前面基坑投资仍未超5000万,又通过审计,审计部门对整个工程投资情况没有一个总体的了解把握,等到最后装修时发现超过总预算了,但楼已经建起来,已造成既成事实,只好继续追加投资。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一个特点就是规定设计单位在报总概算总预算时,同时编制详细的分项概算、预算,使审计部门对工程每个部分投资规模都有相应的控制指标。
    重大项目全程审计监督
    王虎善还表示,这次制定法规的一个原则是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今后,那些涉及资金比较多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从编制概算预算、到最后的决算,全过程都在审计部门的跟踪监督视野之内,比如地铁、会展中心这些项目就是审计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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