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6月8日前,除定点医院的改扩建工程、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外,各区、县建委一律停止辖区内夜间施工的审批(包括原已领到夜间施工证的)。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在即将到来的高考前夕,市建委严禁夜间施工。自6月8日以后,夜间施工将在严格规范管理的条件下“开禁”。
据介绍,按照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禁止在晚10时至次日6时施工,白天照常施工。建设单位必须调整工期,否则将追究责任。市民凡发现违章施工的工地,可拨打市建委监督电话63953366。
自6月8日开始,必须恢复夜间施工的项目,可按照市建委发布的《关于规范夜间施工的通知》中的具体规定夜施。凡未经审批违反规定夜间施工的工地和单位,一律严肃处理。按照该通知,本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必须按照市建委的有关规定执行:首先,凡需夜间施工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委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方可施工。其次,进行夜间施工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的工作,公布施工期限,并采取减少噪声的措施。第三,施工现场必须设居民来访接待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随时接待居民来访,并向居民公布有关审批手续。凡有夜间施工时,必须做到建设单位人员在场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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