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做出调整,今年下半年实际完成的投资额按规定税率减半征收。
据《证券时报》报道,通知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义务人,其固定资产投资应税项目在199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完成的投资额,按照条例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通知还规定,对纳税人在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计划投资额已按规定预缴的税款,其多预缴部分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准后予以退还。
据有关业内人士介绍,此次调减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是今年下半年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力度的内容之一,用以清理不利于投资的管制性规定,其目的在于鼓励社会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有关方面透露,对企业设备投资进行投资抵免所得税的政策也有望在近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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