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局长郑黎明谈养路费征收标准调整
记者从从浙江省公路局了解到,从明年1月起,浙江省货车和非营运性客车的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将从原来的每月165元/吨调整为200元/吨。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局长郑黎明。
郑局长介绍说,这批车辆大约有95万辆,调整后预计每年可增收养路费6.3亿元。
当记者问他标准调整后会不会影响车主的利益时?郑黎明介绍,浙江省现行的养路费征收标准是根据1994年的工资水平、物价水平、车主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的,是华东地区最低的省份,在全国排倒数第四,仅在西藏(130元/月/吨)、内蒙(150元/月/吨)、新疆和重庆(160元/月/吨)之前。与现在浙江省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可以预见,这次调整后的征收标准,车主完全可以承受。
对于增收养路费的使用情况,郑局长做了专门介绍。他说,调整征收标准后增收的资金要专款专用,将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
谈到浙江农村公路的现状,郑黎明介绍说,由于历史原因,浙江省至今仍有一些乡镇和行政村未通公路,还有相当数量的行政村不能通客车。全省4.07万公里通村公路,达到准四级以上标准的不到1/4。乡村公路建设的滞后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所以浙江要在今后5年大力发展农村公路,本届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的任务非常艰巨。郑黎明透露,在今后5年,浙江省将投入140亿元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的建设和改造,2004年将投入13亿元重点发展农村公路,资金压力非常大。公路养路费征收增加的资金,将有效地加大农村公路的建设和改造的投入。
据悉,营运客车的养路费征收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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