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2004-01-16)本报讯(记者谢炜)“奥运工程招标不能走过场,一定要建成‘阳光工程’”,记者昨日从北京市奥运场馆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任何财务状况不好、资信不良或存在不正当竞标行为的企业,都没有机会参与奥运场馆的建设。
《关于加强北京地区奥运场馆建设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本市所有奥运场馆建设工程一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招标投标活动,一律进入北京市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并在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下进行。
分阶段招标时,需经市奥指办按规定审查批准后实施,不能采用邀请招标,更不许直接发标或随意分阶段招投标。
根据该通知,有关单位将对参与竞争的各个企业的资质、业绩、技术装备等进行严格的审查,尤其将注重对这些企业的财务状况、银行贷款、安全质量和拖欠款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评标专家将从有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其组成人员的2/3以上必须为技术、经济类专家,但又不能只抽选技术类或经济类专家。评标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天,大型重点工程不得少于5天,不能走过场,不注重质量。市奥指办要对专家的抽选、评委的构成和评标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奥运工程招投标质量,真正做到“阳光工程”。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