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雷霆行动过后,预示着我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顽症”开始逐渐化解。
1月13日,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全国建设工作会上说,截至目前,全国累计拖欠工程款达3366亿元,相当于建筑业年总产值的19.6%,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拖欠占了39.6%,政府投资工程的拖欠额占到26.7%。
1月3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七部委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14条实施意见,力求在2006年底前,基本解决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随后,1月4日到8日的四天里,建设部等七部委组成联合督察组奔赴江苏、广东等八省市督促检查各地清欠工程款的进度情况。
“我们此行的目的很明确,就是督促各地春节前务必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加大力度限期偿清拖欠的工程款”,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施工处的刘处长告诉记者。
督察风暴:建设部要求按日上报拖欠数额
整治行动始于去年1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指出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现象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且进一步加剧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影响了社会稳定。12月2日温家宝总理专门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政府抓紧兑现去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让辛苦一年的农民工能回家过上一个好年。
12月9日,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清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拖欠的工程款,各地要对建筑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有拖欠工程款的投资项目,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限期清偿,拒不改正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进入2004年后,整治行动进一步升温。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1月2日主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建设领域清理解决拖欠工程款工作,要求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限期清偿拖欠工程款。
建设部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始进行治理的建筑工程拖欠款现象,近年来不仅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在许多地方反而有增无减、愈演愈烈。
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也证明了这一点,2001年底,全国拖欠工程款达2787亿元,占当年建筑业总产值的18.1%,比1996年增加了一倍还多。到2002年底,全国拖欠的工程款又比上年增长了21%。
据建设部的一位官员透露,全国实际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可能比上述统计数据还要严重。
为此,建设部从2004年2月份开始建立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各省(市、自治区)的建设厅(建委)于每月5日前将拖欠工程款的总额及分类数字和清欠计划上报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并要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数额每天上报。
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现象突出
“谁能支付合理的购买费,我即将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14.9万元债权追偿权全部转让给购买人,并依法做出公证”。2004年1月10日,四川省叙永县居民郑小琴在县城街头贴出了一纸特殊“公告”。
1999年8月,郑小琴与叙永县落卜镇政府签订了修建叙赤路1.4公里路段工程合同。工程完工后,落卜镇政府一直拖延支付工程款149243元。郑向叙永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执行人员两次上门执行,均无功而返。“为尽快解决60余名民工的拖欠工资和偿还银行债务,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以转移债务追讨权方式将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公开拍卖”。
在全国的各级政府中,拖欠工程款的不单单是落卜镇政府一家,讨要欠款难的也不单是郑小琴一人。
曾培炎在2004年1月2日的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一些地方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一些房地产项目资金来源不落实,是造成拖欠的重要原因。他强调,地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要控制规模、合理安排、量力而行,防止建设规模和标准过分超前。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到2001年底全国各地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达660.75亿元,占全部拖欠工程款的26.7%。建设部的调查显示,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的比例与上述统计大体相当。如广东省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55.36亿元,占26%;重庆市拖欠29.06亿元,占28%。
近日有媒体披露,呼和浩特市党政办公大楼至今仍拖欠近3000万元的工程款,另有5000多万元的工程款由短期难以变现的地皮冲抵,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达数千人,一些农民工甚至两年没有拿到工钱。为此,曾培炎特别批示,政府要带头偿还拖欠工程款,尽快兑付农民工工资。
面对雷厉风行的督察行动,各地政府的态度显得尤为积极。
去年,四川省共拖欠工程款达193亿元、拖欠农民工工资达23亿元。副省长王怀臣已经要求全省各部门成立清欠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要制定还款计划,且必须在2004年1月起到2006年12月底前还清所有拖欠工程款。其中,2004年必须偿还不少于50%的款项。
辽宁省甚至把对各市项目、资金的支持与清理拖欠工程款的工作成效挂钩。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去年11月末,辽宁省各级政府投资工程拖欠的工程款累计达到40.8亿元,占拖欠总额的1/3多。副省长李万才表示,政府工程款债台高筑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手段,反映出政府投资体制和工程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各级政府要把本届政府和往届政府拖欠的工程款都进行认真清理,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多项措施确保政府买单
为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建设部等八大部门联手制订了多项措施。
2004年1月2日的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姜伟新指出,各地必须确定一定比例资金专项用于清偿政府投资项目的拖欠,凡逾期未能解决的,原则上不再批准安排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包括国债投资。这意味着,对于地方政府建造的个别“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所拖欠的工程款,必须由地方政府的财政部门支付。
各地闻风而动。1月5日,南昌市拨款3000万元用于偿还政府所欠工程款,并要求其下属各级政府制订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从本级财政每年安排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中,划出专款用于清偿所欠工程款。
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也表示,凡地方政府已经承诺的配套资金项目,必须保证配套资金的落实。中央政府投资的新开工项目一律不得留有缺口,对项目自有资金或配套资金难以落实的,预算不予安排基本建设资金。中央补助投资项目,原则上少安排或视地方具体情况安排配套资金,特别是西部地区项目,应原则上不要求地方配套资金,以防止产生新的工程款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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