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部长张春贤日前表示,交通部将研究降低收费标准过高的政策措施,在防止车辆通行费外流的同时,充分考虑公路的技术等级以及其向社会所能提供的服务水平,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尽量减少收费站点,规范经营权转让行为,避免低价转让,并着力解决转让后的后续管理问题,使征收的通行费真正做到取之于路,用之于路。
但张春贤部长同时指出,从理论上讲,公路属于政府必须无偿提供给社会的公共产品,应该无偿提供。但由于中国公路建设是在国家财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起步的,所以在1984年,“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应运而生。20年来,这一政策对公路发展起到了不可抹杀的贡献。它建立了一种有效机制,缓解了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在政府不能有效投资的情况下,我们能保持这么大的建设规模,这么快的发展速度,取得这么大的成绩,收费公路政策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以说,没有这个政策,就没有中国公路事业兴旺发达的今天。
张春贤还说,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国公路建设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仍将是我们筹集公路建设资金的重要渠道之一,保持这一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非常必要。这是中国国情决定的,既有历史原因,也有深层次的原因,有些是发展中必须付出的代价。他要求理解好、执行好这个政策,坚决撤销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规范有序地发展收费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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