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4年1月21日,天津市成建制施工企业2003年当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40821万元已全部兑现。全市拖欠一年以上的农民工工资已解决33392万元,偿付比例为88%;总人数已解决9.4万人,解决人数比例为96%。
该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以上成效得益于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确定目标,确保春节前全部解决2003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二是实行总包企业负责制;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四是严格执法,实行严格的市场清出制度。据记者了解,通过各区县和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天津市建设领域清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各方的一致好评。
据悉,该市2004年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拖欠一年以上的农民工工资今年年底前全部解决,同时建立起农民工工资月预付、季结算机制,防止发生新的拖欠,把清欠工作纳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之中。通过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天津市清欠工作将取得切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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