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陕西省地税局获悉,去年陕西省在地税收入总量实现历史性突破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据统计,全年共减免地税各项税收9亿多元,充分发挥了税收调节经济、调节分配和促进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2003年,我省地方税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达到102.48亿元,同比增长19.12%;农业四税、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帮困基金等各项征收收入均有增长。全省地税系统共计征收总量近180亿元。在强化征管,加大稽查和清收欠税力度的同时,各级地税机关还加强了税收政策的执行管理、监督检查及调研工作,完善了执行税收政策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制定了非典时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吸引外商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调高了个体工商业户营业税的纳税起征点,加大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据统计,全省抗击非典共减免各项税收14088万元,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163户企业所得税3.55亿元,落实35户企业可以抵免所得税的国产设备投资金额4.03亿元;技术转让、技术开发项目减免营业税792.75万元,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315.62万元,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税收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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