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普及奥运知识,使广大企业、青岛市民正确了解奥运、参与奥运,昨天上午,“纪念《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正式在青岛电视塔奥运大厅拉开帷幕。据介绍,2004年4月1日是《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实施两周年纪念日。青岛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伙伴城市、奥帆赛举办地,有责任和义务履行北京向国际奥委会所作出的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承诺。
本次维权活动将向北京奥组委和全国人民展示青岛迎奥工作的规范性,表达奥帆委严守承诺的态度,并通过对具体侵权行为的认定、典型案例的分析,力求使市民了解什么是奥林匹克标志,怎样正确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如何保证“条例”的正确实施和奥运资源的正确享用。
据了解,自2002年4月《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青岛市共查处奥林匹克标志侵权案件72起,罚没款9万余元,收缴奥林匹克侵权标志两千多件。(张颖 梅春涛)布实施以来,青岛市共查处奥林匹克标志侵权案件72起,罚没款9万余元,收缴奥林匹克侵权标志两千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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