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0月,毛泽东同志视察黄河,在听取原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王化云同志关于引江济黄的设想汇报时说:“南方水多,北方水少,如有可能,借点水来也是可以的。”第一次提出了南水北调的宏伟设想,拉开南水北调的大幕。
1958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水利工作的指示》,指出“全国范围的较长远的水利规划,首先是以南水(主要是长江水系)北调为主要目的,即将江、淮、河、汉、海各流域联为统一的水利系统的规划……”。这是“南水北调”一词第一次见之于中央正式文献。
1959年2月,中科院、水电部在北京召开了“西部地区南水北调考察研究工作会议”,确定南水北调指导方针:“蓄调兼施,综合利用,统筹兼顾,南北两利,以有济无,以多补少,使水尽其用,地尽其利。” 1959年,长江水利委员会首次提出从长江上游(西线)、中游(中线)、下游(东线)分别引水的总体布局。
1958年到1960年,中央先后召开了4次全国性的南水北调会议,制定了1960年至1963年间南水北调工作计划,提出在3年内完成南水北调初步规划要点报告的目标。
1978年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兴建把长江水引到黄河以北的南水北调工程”。 正式确定兴建南水北调工程,提上国家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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