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水电部正式成立了部属的南水北调规划办公室,统筹领导协调全国的南水北调工作。
1984年11月,《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设计任务书》编制完成。
1987-1995年,完成南水北调工程一系列规划研究综合报告。
1988年6月9日, 国务院总理李鹏对国家计委报告的批示:同意国家计委的报告,南水北调必须以解决京津华北用水为主要目标,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
1991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南水北调”列入“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
1992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四次代表大会把“南水北调”列入中国跨世纪的骨干工程之一。
1995年12月,南水北调工程开始全面论证。
1996年,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成立南水北调工程审查委员会,邹家华副总理任审查委员会主任。中共总书记江泽民在黄河治理开发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为从根本上缓解我国北方地区严重缺水的局面,兴建南水北调工程是必要的,要在科学比选、周密计划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方案。”
2000年6月5日,南水北调工程规划有序展开,经过数十年研究,南水北调工程总体格局定为西、中、东三条线路,分别从长江流域上、中、下游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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