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是城市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银川市在实施“兴工强市”战略中,从破除体制障碍入手,近日出台政策从深层次解决企业改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银川市在产权制度上的改革可谓大刀阔斧:对自治区移交的国有企业,凡产品有市场、有净资产的,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竞价出售转让净资产,可整体出售,也可合股经营,在平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对产品有市场但资不抵债难以整体搞活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剥离的办法进行产权改革;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搞活无望的国有企业,争取列入国家计划实施政策性破产或依据《破产法》实施破产;对产品有市场,有所有者权益,但股权分散的已改制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实现相对控股,鼓励各类优势企业,包括私营和外资等非公有制企业出资参股、控股或全资收购已改制企业;对产品无市场、无效益、资不抵债的已改制企业,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减免企业呆坏账,在“零”资产或“正”资产的情况下,对企业进行转让出售,对无法减免呆坏账的,依法破产,重组再生。
加大改革的落脚点在于推进企业健康发展。为此,银川市在革除企业痼疾的同时又辅以优惠政策:对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增资扩股或实现股权结构调整的改制企业,从实现增资扩股或股权结构调整年度起,企业上缴税的地方留成超基数部分的50%由市本级财政4年内按年度列入预算,用于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项目建设;改制企业需支付的审核、评估、验资、咨询、登记、鉴证等费用,属政府部门收取的,只收工本费,属中介机构收取的,按国家规定最低收费标准减半收取,特殊困难的企业可在此幅度内减、缓、免;变更工商、税务、土地使用权、产权(包括房产)登记时,只收取工本费;对经营业绩突出,信誉好的经营者,在增资扩股、控股和整体购买国有资产时,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可为其提供贷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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