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绝不能是一次走过场的执法检查,必须掌握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27日,在听取省级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情况的汇报时,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永顺、敬中春透露,下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两个执法检查组将分赴乐山、眉山、宜宾、泸州4市,就当地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
“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是本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能不能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汇报一开始,敬中春便直奔主题。
“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破坏《土地管理法》实施的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59人。违法圈占耕地和违法出让、转让国有土地背后的职务犯罪有增多的趋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彦一席话引起与会者高度关注。
“症结在哪里?”刘永顺追问。
“有些项目不按规划操作,地方政府以发展经济为名,在土地审批过程中开‘绿灯’。”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高烽直言不讳。
从去年7月至今年2月底,全省已落实补拖欠征地补偿57930万元———在汇报我省征地补偿安置落实情况时,刘永顺绕过成绩直击问题:“拖欠的有多少?”“如何解决?”
得知各地已制定清欠时间表,刘永顺转而探询土地征用中失地农民的权益保护问题。
“一些失地农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常因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安排问题发生争议,按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此类争议不属于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尽管有些地方法院尝试通过行政诉讼的办法来解决,但在法理上及实践中都存在相当大的困难,这就意味着失地农民无法通过司法救济渠道来解决此类纠纷。”省高院研究室主任陈明国道出隐忧。
“一周的执法检查不可能面面俱到,要找准症结,拿出对策。”汇报结束后,刘永顺、敬中春对执法检查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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