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至31日,建设部在成都召开部分省市座谈会,总结2003年以来贵州、四川两省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交流各地在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面的新进展,并对现行制度中妨碍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的难点及解决的办法进行了重点研讨。
去年,建设部确定贵州、四川为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派驻城市规划督察员制度试点省份,并将两省推进改革试点的相关文件在全国转发。两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规划建设部门积极推进,目前试点工作已取得突破性进展。贵州省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经编办批准成立后于2003年10月正式挂牌办公,12月24日,顺利召开省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各地(州、市)正抓紧组建城市规划委员会。同时,陆续出台了《贵州省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章程》、《贵州省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贵州省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等配套性文件。四川省相继下发了《四川省派驻城市规划督察员试行办法》、《四川省城市规划督察员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城市规划督察员工作制度(试行)》等,省建设厅成立了派驻规划督察员办公室,选定五个试点城市,分别选派了规划督察员,各项工作全面展开。
建设部确定,将继续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和完善配套制度。以2003年工作为基础,2004年力争取得进一步进展,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配套制度更加完善,要适当扩大试点省区的范围。在试点工作基础上逐步建立城乡规划行政责任追究、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城乡规划专家咨询、城乡规划听证、规划审批基本程序等六项制度。完善和改进城乡规划监督机制,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力避违规审批和违法编制,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公共投入以及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总结推广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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