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日召开的合肥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标责任状签字仪式上获悉,至今年6月30日,工业废水不能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不仅要停产治理,而且还要追究企业及有关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合肥是安徽省第一个向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标冲刺的城市,目前各项“创模”指标实施良好,但工业企业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是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此,合肥市在对全市409家工业企业的生产和排污状况进行反复核查后,确定安徽氯碱化工等231家为“创模”的工业废水达标考核验收单位。合肥市明确规定,企业是治污第一责任人,主管部门及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治污第二责任人,并要求企业的主管单位或联系单位与企业一起制订清理整顿方案,确保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合肥市环保局及相关主管部门做出计划安排,从4月下旬起对每天排水量在1000吨以上的工业企业,每月监督检查不少于两次;对排水量在1000吨以下的工业企业,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督检查;对停产、破产企业和使用循环水、不外排废水的工业企业,每月实行一次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废水超标排放一次,给予警告,并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发现企业废水超标排放两次,企业会被责令停产治理,企业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会受到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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