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工业污染源整治工作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昨日,在四川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岷江、沱江流域工业污染源整治会上,副省长杨志文代表省政府与“两江”流域的成都、自贡、德阳、乐山、内江、宜宾、泸州、雅安、资阳、眉山、阿坝等11个市州政府签订了“两江”流域工业污染源整治目标责任书。同时,431户企业被列入整治范围。
杨志文要求,“两江”流域要建立完善各级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工业污染整治作为主要内容。
治污工作纳入目标考核
在责任书中,省政府把“两江”流域工业污染源整治工作纳入11个市州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实行奖惩制度。省政府目标办将对11个市州的污染治理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在省内主要媒体上公布。
此次“两江”流域的整治重点包括: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以及已关闭的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一律关闭取缔;对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实行停产限期整治;对不按要求停产整治或治理达标无望的企业,要予以关闭;所有工业招商引资项目和新建、改扩建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限期整治431户污染企业
在昨日的治污大会上,11个市州的431户企业被列入整治范围。其中污染企业数量最多的是成都市,涉及整治的共有189户;最少的是阿坝州,只有2户。
根据整治工作要求,列入整治的431户企业要在限期治理期间采取措施做到达标排放,凡于今年7月15日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立即停产治理。另外,这431户企业必须于12月31日前按规定完成整治任务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期未完成整治任务并实现达标排放的,将依法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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